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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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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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进行 单一来源 采购,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谈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5项。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30时截止;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八、协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协商地点:**省**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com),不作另行通知,请受邀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开发区玉狮路69号B****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99****606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5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8107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采购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

2025年12月23日

附:邀请名单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

****

******科技园社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1栋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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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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