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进行 单一来源 采购,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谈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5项。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30时截止;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八、协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协商地点:**省**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com),不作另行通知,请受邀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开发区玉狮路69号B****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99****606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5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8107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采购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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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附:邀请名单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头戴式产品佩戴体验分析与系统开发》科研项目设备及软件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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