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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棉业智能化设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第二包:**东信棉业储能设备(标段名称)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东信棉业智能化设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第二包:**东信棉业储能设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根据**省招投标统一信用有关要求,自 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否则会影响项目正常招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 址:**经开区**街道九昭西路16号
联系人:刘伟平
电话:139****8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020
联系人:刘思柏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0731-****6365
行政监督部门: ****委员会
地 址: ****政府大楼B栋7楼
电 话:0731-****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