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港高速铁路**至**段项目 (新增及三改用地)(**县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京港高速铁路**至**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县段)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36060、H50H137060、H50H138060、H50H139060、H50H140060、H50H140061、H50H141061、H50H142061、H50H143061等9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涉及九合乡**村上湾组农民集体、门楼村木头塘一、二组农民集体、门楼村李村三组农民集体、门楼村坂上四、五组农民集体、门楼村新岭口六、八组农民集体、河头村农民集体、红光村余家组、枫树塘组、嘴上组农民集体,三角乡里港村八组农民集体、里港村九组农民集体、里港村十组农民集体、联丰村农民集体、联丰村汪家组农民集体、联丰村新基组、浪东组、浪西组、戴家组、郝家组、汪家组、小泉组、哇里组、江家组农民集体、联群村老基胡家组农民集体、联群村罗家组、赵家组、周彭组农民集体、联群村破穴组农民集体、联群村田埠组农民集体、三角乡农民集体、树下村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组农民集体、树下村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组农民集体、树下村一组、二组、十六组农民集体、五星村农民集体、**村骆滩胡家组、闵家组、范家组农民集体、爱群村二组农民集体、爱群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农民集体、淦坊村农民集体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集团,****集团****公司、****公司等部分国有土地,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22.8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拟征收集体土地约66.96亩,另使用国有土地面积约55.89亩)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用于铁路用地建设。
在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7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5日。
预公告同时在**县政务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政府、****政府、****集团
联系地点:******局、****政府、****政府、****集团
联系人员:淦述剑、邓世伟、袁和好 、刘春峰
联系电话:0792-****581、0792-****191、0792-****258、07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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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