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环境局关于烟标印刷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9月25日 | **** | **市**区南口镇车陂村原******公司闲置厂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市**三路85****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820传 真:0753-****820
附件: 梅市环审〔2025〕49号 ****环境局关于烟标印刷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