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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相渝电力设备及配件制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相渝电力设备及配件制造项目(一阶段)
项目地点:****区草街街道农创路201号2幢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企业租赁****区草街街道农创路201号2幢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728.38m2。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建成一阶段;一阶段暂未设置高压铸造工序和淬火工序,涉及以上2个工序的加工均委外进行;一阶段购置电阻熔化炉1台、蓄热式坩埚炉2台、低压铸造机2台、抛光机1台、抛丸机1台、激光切割机1台等设备进行生产;本次验收阶段全厂产品产量维持环评批准产量不变,年产电力金具200万套(包括耐张线夹50万套,悬垂线夹50万套,连接金具40万套,接续金具20万套,设备线夹20万套,楼层分流夹具20万套)。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