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马栏村供水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部分基础类加完善类改造,本项目**给水管道总长27790m,其中dn32聚乙烯(PE100)给水管全长12000m,dn63聚乙烯(PE100)给水管全长7620m,dn110聚乙烯(PE100)给水管全长5086m,dn160聚乙烯(PE100)给水管全长2546m,DN200球墨铸铁给水管全长471m,焊接钢管D114X5mm全长67m;DN100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含防撞架)49套,**DN150远传总水表1组,DN20远传用户水表800组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5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陆佰贰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壹元贰角柒分(¥****061.27)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秦旭(注册编号:桂245****24685;身份证号:450305********00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高贝贝(身份证号:130425********164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北郊水厂(二期)工程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工程)——**路、**路给水工程。 奖项: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陆佰贰拾陆万陆仟玖佰叁拾柒元柒角伍分(¥****937.75)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曾文彬(注册编号:桂245****17648;身份证号:450501********09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蔡道师(身份证号:450503********02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市**区**镇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项目(二期)。 奖项: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陆佰贰拾伍万捌仟肆佰伍拾伍元柒角陆分(¥****455.76 )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胡伟(注册编号:桂245****49233;身份证号:450722********37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骆胡明(身份证号:360421********243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港石步岭港区501#堆场挡墙、地面硬化5#硫磺调节沉淀池及排水管建设工程。 奖项: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公司 否决原因:对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不符合招标文件。 否决原因:B1.17要求,商务标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工程****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9-****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