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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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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
| 正常公告 |
**市“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委****交易中心****中心与****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市“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项目编号:****) ”,于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交易中心****中心)五楼开标1室和六楼评标1室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市****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500,000,000.00元 | 500,000,000.00元 | 500,000,000.00元 |
| 经营期限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7年。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7年。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7年。 |
| 综合得分 | 92.71 | 84.43 | 84.00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85****0980
招标代理:****
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132****0063
地址:**市**区****29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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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