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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及《**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因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拟返还**自治区**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国有草场试点建设)六标段保证金公示如下:
**自治区**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国有草场试点建设)六标段,施工总包单位:****,该工程于2025年7月10日已完工。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进行举报投诉。如公示期满,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按照程序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工作。
公示期为30天,联系电话:04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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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