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舒兰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繁推研发基地)

审批
吉林-吉林-舒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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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83MADU1F717N张国庆
刘博**省**市**市
**市法特镇五里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基地)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省**市**市 法特镇五里村
经度:126.****80556 纬度: 445****5556****环境局
2024-08-28
吉市(舒)环建(表)字〔2024〕11号****
2025-03-041000
121****
****0283MADU1F717N****
****0283MADU1F717N**省****公司
****0107MA171TUC942025-10-07
2025-11-262025-12-23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074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生物有机肥规模为120000t/a年产生物有机肥规模为120000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材料→发酵池→翻抛→粉碎→筛分→配料→搅拌→造粒→干燥→冷却→筛分→包膜→包装原材料→发酵池→翻抛→粉碎→筛分→配料→搅拌→造粒→干燥→冷却→筛分→包膜→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企业烘干废气应设置2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每台热风炉对应1根),发酵车间废气应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破碎、造粒车间废气应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批复字号:吉市(舒)环建(表)字[2024]11号)中要求,企业烘干废气应设置2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每台热风炉对应1根),发酵车间废气应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破碎、造粒车间废气应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为:发酵车间密闭,发酵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与筛分、破碎、造粒工序设置在一个车间内,考虑企业地势较低,烘干工序废气(含两台热风炉)经过除尘、除臭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可能无法满足厂界废气标准限值,故企业将环评报告要求的2根20m高排气筒合并成1根50m高排气筒以确保厂界废气达标排放;因企业使用的筛分机、破碎机均为密闭式,无法设置集气罩,造粒机体积较大也无法设置集气罩,且造粒机中的物料均为湿料,产尘量极低,所以筛分、破碎、造粒工序未设置排气筒,仅将2台热风炉、2台烘干机、1台冷却机、1台搅拌机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除尘、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规模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重大变更内容,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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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发酵废气经臭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发酵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排放最大浓度为2.16mg/m3;硫化氢排放最大浓度为0.06mg/m3;臭气浓度为229(无量纲),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 烘干车间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除臭喷淋塔+50m排气筒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烘干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排放最大浓度为2.77mg/m3;硫化氢排放最大浓度为0.07mg/m3;臭气浓度为131(无量纲);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为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13mg/m3,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0mg/m3,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装配质量好、产噪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 项目厂区东、南、北侧主要声环境功能区划为1类区,西侧临202国道为4a类区,故厂区东、南、北侧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西侧临202国道执行4类标准要求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及4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家肥;厂区地面须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发酵车间及危废储存点做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和库房做好一般防渗;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目前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 厂区地面已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发酵车间及危废储存点做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和库房做好一般防渗;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已经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生物质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布袋、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在厂内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养殖粪便运输管理,采用专用密闭罐车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验收调查阶段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于厂内的垃圾桶中,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热风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作为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目前企业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编制为:220283-2025-042-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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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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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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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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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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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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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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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