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2月23****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乾潭镇工业区块(**工业区)中策永固****公司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租用中策永固****公司现有厂区内的空置已有土地和厂房(6#车间),配置全自动胶粉粒生产线和环保设施,项目实施达产后,形成年处理约61500吨废旧轮胎、年生产4万吨胶粉粒的生产能力。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 本项目切胶废水(废旧轮胎内积存的雨水)经格栅+二级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一同进入中策永固污水站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含尘废气,共配备14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切胶、破碎、过筛等工序的粉尘废气经收集至楼顶11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汇总至楼顶的DA001排气筒(25m,内径1.6m)排放;旋风分离器气流经二层3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吸粉区循环使用,不排放。胶粉包装在包装工位进行,卸料斗与吨包袋口齐平,包装工位产生的微量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废口圈、废钢丝(含钢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经车间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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