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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花海路10号的清华锅炉地块TOD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时间:2025-12-23 ********开发区花海路10号的清华锅炉地块TOD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3514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962.39平方米。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将原规划条件中建筑高度由“不大于80米,以净空批复为准”调整为“不大于80米”。将原规划条件中“配建6班型幼儿园”调整为“****幼儿园,由开发建****幼儿园异地配建费”。将原规划条件中“****社区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800㎡”调整为“****社区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18㎡”。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局****分局,024-****5039; 建设单位:****,133****0242; 设计单位:****公司,024-****9755; ② 信函请邮寄至:****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 电子邮箱:zrzyjkfjspk-txq@shenyang.****.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局****分局 2025年12月23日 ********开发区花海路10号的清华锅炉地块TOD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