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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2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03
联系地址:**县南新街9****车站北侧)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全文链接) | 发文时间 |
| 1 | ****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项目批复 | 2025年12月24日 |
咸环淳批复【2025】11号--****环境局**分局关于****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