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六榕街道 |
| 标的名称 | 流花路92号茶艺城餐饮首层等3项物业出租项目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商业 (餐饮;) |
| 特色 | 一线街铺,停车场/位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82,0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期内不设递增。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685.146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总出租面积为2685.14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63.666平方米(首层822.3527平方米、二层141.3133平方米),****停车场地面积1721.48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1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 权证编号 | 穗府国用(2008)第****0040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528747.2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公园与绿地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出租方持有《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出租标的建筑物无办理房产权属证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日:2025年12月13日)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看样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邹先生 电话:****4095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 | ||||||||||||||||||||||||||||||||||||||||||||||||||||||||
| 2.评审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 |||||||||||||||||||||||||||||||||||||||||||||||||||||||||
|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我司将在评审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本项目优先权人若参与评审,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权人优先。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将被委托方确定为成交方。 |
|||||||||||||||||||||||||||||||||||||||||||||||||||||||||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按照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支付交易服务费。如交易方式为专家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公开附件《****综合评标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出租总面积为2685.14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63.666平方米(首层822.3527平方米、二层141.3133平方米),****停车场地面积1721.48平方米。 二、承租方须租赁场地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投资建设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含水电保证金)。投资建设保证金于出租标的改造完成并由出租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地退回给承租方。但如承租方违反公园管理制度、租赁合同规定、未按出租方审批方案完成该项目设施改造的,出租方要求承租方限时整改,但承租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扣罚、没收承租方的投资建设保证金直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三、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出租方指定的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及拆卸相关设施;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经营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对外出资。 四、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现有质量、现状、产权、规划状况和出租方指定用途自行于项目运营前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标的各项改造手续、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及经营法定的各种证照,包括按**消防部门的标准做好标的消防设施装修申报和验收、符合环保标准的排污许可、房屋安全鉴定等,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责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以及不承担证照能否办妥的风险责任,承租方不得以能否办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五、租金不因出租标的场地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出现误差而进行改变,出租标的租金不包含水、电等其他费用,承租方按出租方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六、承租方须于租赁期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3万元,用于该物业的装修、设备设施升级及改造,且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 七、出租标的为公园大众化消费的配套餐饮点,杜绝高消费和私密消费,承租方必须明码标价,商品售价要适宜,如因违规收费出现的投诉和纠纷,承租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有效投诉3次以上或被媒体曝光等对出租方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以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追缴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政府相关部门对事件作出的所有处罚,其后果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八、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办妥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消防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协助提供办理资料。承租方须于相关证照办妥之日起30天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送交出租方备查,逾期未能办妥有关经营证照致无法经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按照双方约定收件地址发出的书面解除文件之日即解除,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租赁范围外的土地或水域,承租方如违反租赁合同或违规、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督促其限期整改。承租方若拒不整改或未于出租方指定限期完成整改(以出租方验收为准),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情节的轻重给予停水停电、停业整顿、解除租赁合同等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各种不可预见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社会公共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影响,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等相关情形。 十、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征收出租标的、或因政府部门建设规划要求或公园及其上级部门建设原因需要收回场地的,双方都应当无条件服从,并就有关补偿事宜共同与征用/征收方进行协商,双方约定:如因此而产生的有关建筑产权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有关建筑装修(仅限于承租方投入的建筑装修)、设备(仅限于承租方投入的设备)投入及经营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补偿(如有)归出租方所有。在结清各项费用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并终止租赁关系,当月租金按终止租赁关系前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支付,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将出租标的内投入的设施拆除清走,出租方不另对承租方作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十一、合同期满前,出租方如因国家、政府政策、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园区规划建设等需要收回租赁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款或补偿。双方结清各项费用、解除租赁合同,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缴交。 十二、出租方持有《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出租标的建筑物无办理房产权属证明。 十三、承租方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一经发现材料有全部或部分违法、违规及作假的,将立即取消参与交易资格,并告知****。 十四、履约保证金及交付场地条件等详见《流花路92号茶艺城餐饮项目首层等3项物业租赁合同》。 十五、交易标的属于占用状态,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如因交易标的原承租方未能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原承租方退场出租方完成交付,出租方无需承担责任;承租方也可以提出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并自行承担****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等。 |
||||||||||||||||||||||||||||||||||||||||||||||||||||||||
|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200,000元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未参与竞价; 3.在竞价期间,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的; 4.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5.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
||||||||||||||||||||||||||||||||||||||||||||||||||||||||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我司将在评审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本项目优先权人若参与评审,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权人优先。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将被委托方确定为成交方。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齐备性审核《租金报价书》 | 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报价须不低于82000元/月/总面积 ,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对标的项目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评审文件处理)。若意向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若意向方授权他人办理委托事项的,则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意向方的受托人签字,同时提供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 符合性打分 | |
| 2 | 经营规模(商务文件) | 意向承租方近10年内有单个经营餐饮项目面积大于等于1500㎡以上得10分;经营面积小于1500㎡大于等于1000㎡以上得7分;经营面积小于1000㎡大于等于500㎡得4分;经营面积小于500㎡年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意向方需提供相应的经营管理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 0.0 | 10.0 |
| 3 | 经营年限(商务文件) | 意向承租方连续经营餐饮项目累计年限大于等于15年的得10分,小于15年大于等于10年的得7分,小于10年大于等于5年的得4分,经营年限小于5年得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意向方需提供相应的经营管理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 0.0 | 10.0 |
| 4 | 履行原合同情况(商务文件) | 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其在以往餐饮经营期间无弃标、无拖欠租金、无发生重**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无重大投诉等行为的证明文件。每提供1份得2.5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不齐全或无提供不得分。(提供原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 0.0 | 10.0 |
| 5 | 可行性方案(技术文件) | 意向方结合流花湖公园人流、消费群体、项目定位和现状、园区管理规划等指标,严格按大众化消费思路提出可行性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经营方向和经营定位、配套设施、特色餐饮等,并进行横向对比:1.可行性方案精细全面,定位清晰,配套设施完善,能给游客提供优质的消费体验,且可行性强为优:10分;2.可行性方案基本完整,定位一般,配套设施基本齐备,能给游客提供较好的消费体验,且可行性良好为中:7分;3.可行性方案较差,定位欠合理,配套设施欠完善,给游客提供的消费体验较差,可行性较差:3分;4.未能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0.0 | 10.0 |
| 6 | 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方案(技术文件) | 意向方须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投入不少于13万元),改造方案包括:设计理念、效果图展示、物业装修改造、投资预算等。对总体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执行性进行对比。1.改造方案详细清晰,包含所有方案要件,整体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0分;2.改造方案较为清晰,缺少1-2个方案要件,整体方案一般且可行性良好为中:7分;3.改造方案内容笼统,缺少3个或以上方案要件,整体方案欠完善、欠合理:3分;4.未能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0.0 | 10.0 |
| 7 | 安全生产方案(技术文件) | 为确保物业安全,意向方针对项目特点和性质,提出生产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护维修、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应急措施、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等。方案须详尽可行且符合出租方要求进行横向对比:1、方案详尽、逻辑清晰、可执行性强。横向综合对比较优,得10分。2、方案较详尽、逻辑较清晰、可执行性较强。横向综合对比中等,得7.5分。3、方案笼统、逻辑一般清晰、可执行性较弱。横向综合对比偏下,得5分。4、无应急预案,得0分。 | 0.0 | 10.0 |
| 8 | 日常管理(技术文件) | ****园区的整体目标,提出管理方案包括:日常管理方案;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管理架构、人员培训方案、保洁方案、日常维护制度等:重大检查响应方案(例如上级各类检查等)等进行横向对比:1、管理方案及管理节点完整、详细,管理机构及分工清晰完整,人员配备充足,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横向综合对比较优,得10分。2、管理方案及管理节点较为完整、详细,管理机构及分工比较清晰完整,人员配备基本充足,能满足项目需求,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一般。横向综合对比中等,得7.5分。3、管理方案及管理节点较为不够完整,方案简单,管理机构及分工含糊,部分满足项目需求,方案简单且可行性较弱。横向综合对比偏下,得5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0.0 | 10.0 |
| 9 | 品质提升方案(技术文件)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品质提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广府饮食文化和流花湖公园文化元素,打造餐饮企业品牌,开展非遗餐饮文化传承、特色菜式研发更新以及餐饮文化IP塑造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各项内容详尽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租赁合同要求,可行性强为优,得10分;方案内容较详尽,较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租赁合同要求,有一定可行性为中:7分;方案内容简陋,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本项目租赁合同要求,欠完善合理,可行性低为差:3分。无方案不得分。 | 0.0 | 10.0 |
| 10 | 意向方报价(价格文件) | 1.意向报价=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2.基准价=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3.价格得分=(意向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 0.0 | 20.0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一、出租总面积为2685.14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63.666平方米(首层822.3527平方米、二层141.3133平方米),****停车场地面积1721.48平方米。
二、承租方须租赁场地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投资建设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含水电保证金)。投资建设保证金于出租标的改造完成并由出租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地退回给承租方。但如承租方违反公园管理制度、租赁合同规定、未按出租方审批方案完成该项目设施改造的,出租方要求承租方限时整改,但承租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扣罚、没收承租方的投资建设保证金直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三、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出租方指定的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及拆卸相关设施;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经营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对外出资。
四、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现有质量、现状、产权、规划状况和出租方指定用途自行于项目运营前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标的各项改造手续、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及经营法定的各种证照,包括按**消防部门的标准做好标的消防设施装修申报和验收、符合环保标准的排污许可、房屋安全鉴定等,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责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以及不承担证照能否办妥的风险责任,承租方不得以能否办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五、租金不因出租标的场地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出现误差而进行改变,出租标的租金不包含水、电等其他费用,承租方按出租方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六、承租方须于租赁期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3万元,用于该物业的装修、设备设施升级及改造,且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
七、出租标的为公园大众化消费的配套餐饮点,杜绝高消费和私密消费,承租方必须明码标价,商品售价要适宜,如因违规收费出现的投诉和纠纷,承租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有效投诉3次以上或被媒体曝光等对出租方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以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追缴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政府相关部门对事件作出的所有处罚,其后果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八、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办妥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消防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协助提供办理资料。承租方须于相关证照办妥之日起30天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送交出租方备查,逾期未能办妥有关经营证照致无法经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按照双方约定收件地址发出的书面解除文件之日即解除,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租赁范围外的土地或水域,承租方如违反租赁合同或违规、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督促其限期整改。承租方若拒不整改或未于出租方指定限期完成整改(以出租方验收为准),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情节的轻重给予停水停电、停业整顿、解除租赁合同等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各种不可预见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社会公共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影响,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等相关情形。
十、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征收出租标的、或因政府部门建设规划要求或公园及其上级部门建设原因需要收回场地的,双方都应当无条件服从,并就有关补偿事宜共同与征用/征收方进行协商,双方约定:如因此而产生的有关建筑产权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有关建筑装修(仅限于承租方投入的建筑装修)、设备(仅限于承租方投入的设备)投入及经营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补偿(如有)归出租方所有。在结清各项费用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并终止租赁关系,当月租金按终止租赁关系前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支付,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将出租标的内投入的设施拆除清走,出租方不另对承租方作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十一、合同期满前,出租方如因国家、政府政策、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园区规划建设等需要收回租赁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款或补偿。双方结清各项费用、解除租赁合同,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缴交。
十二、出租方持有《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出租标的建筑物无办理房产权属证明。
十三、承租方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一经发现材料有全部或部分违法、违规及作假的,将立即取消参与交易资格,并告知****。
十四、履约保证金及交付场地条件等详见《流花路92号茶艺城餐饮项目首层等3项物业租赁合同》。
十五、交易标的属于占用状态,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如因交易标的原承租方未能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原承租方退场出租方完成交付,出租方无需承担责任;承租方也可以提出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并自行承担****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等。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业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 的查询结果证明)。 | 1. 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方提供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业相关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 的查询结果证明)。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须提供意向方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意向方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须提供意向方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的《承诺书》,内容如下: (1)意向方须信誉良好,守法经营,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全责任事故,在以往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意向承租方如有承租物业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与本次出租。 (2)承诺自行办妥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合格证等)的相关手续。 (3)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流花路92号茶艺城餐饮项目首层等3项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并切实履行出租标的的全部履约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的《承诺书》,内容如下: (1)意向方须信誉良好,守法经营,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全责任事故,在以往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意向承租方如有承租物业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与本次出租。 (2)承诺自行办妥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合格证等)的相关手续。 (3)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流花路92号茶艺城餐饮项目首层等3项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并切实履行出租标的的全部履约条件。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温小姐、林小姐 | ||
| 联系方式 | 96100转604、605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