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340777/202512-00086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关键词: | 排放,项目,标准,电镀,**,污染物,环境,处理,建设,限值,污水,单位,废气,影响,意见,要求,**,**省,**,公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项目拆除1条镀镍生产线,退出的(镀镍)面积 5万平方米将归还给电镀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扩建后的合金电镀(铜镍铬)面积10万平方米已在电镀产业园规划中获得。目前项目已****信息化局立项文件,项目代码为****。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各类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306—2023)中推荐可行性技术。本项目运行后各有组织排放点的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值,但均低于标准限值的10%,敏感点处的废气落地浓度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故本项目运营后,正常工况下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未捕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行后各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均低于其标准限值的10%,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电镀工艺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6限值要求;配套涂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废气执行**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和表2中的标准限值管控要求,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电镀处理废水。****开发区电镀园区,雨污管网完善,项目生活经预处理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电镀废水排入******公司处理,项目区域内不设置预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通泵入******公司进行处理。其中电镀废水的有毒污染物总锌、总铬、总氰化物、氟化物、总镍、总铝等因子经处理达到**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直接排放的管控要求后排放,其余指标执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间接排放的管控要求,同时需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其中总磷根据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
3.噪声治理
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采用墙体隔声、减振基座、空压机另设空压机房等降噪措施后,车间内合理布局,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间,要按相关要求建设,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
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开发区**建设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通过附件查询,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丁总(137****8605)
2、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省****公司
联系人:卢序杨
联系电话:183****932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网址:http://www.****.cn/News/show/95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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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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