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交〔2025〕第120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5〕第68号
受委托,****联合****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的为**省**市**区**大街880号华都商务楼1幢2单元内指定楼层不动产,总层数28层,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其他商务用地/商业服务,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标的为整体打包拍卖,具体标的详情如下:
(1)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5层20501室和20502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2208.2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74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76号。
(2)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17层1701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756.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97号。
(3)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18层1801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756.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98号。
(4)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19层1901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756.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99号。
(5)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20层2001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505.5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96号。
(6)位于**区**大街880号1幢2单元21层22101室的不动产,建筑面积505.5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4)**市不动产权第****775号。
2.起拍价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肆万贰仟元整(小写:33,342,000.00元)。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小写:3,300,000.00元)。
二、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拍卖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整;
2.拍卖地点: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www.****.net)。
3.拍卖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展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展示地点:**市**区**大街880号华都商务楼;
3.委托人现场踏勘联系人:岳先生;联系电话:0354-****448(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4.拍卖公司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54-****066、133****8813;
5.租赁及优先购买权声明:经委托人确认,本次拍卖标的均不存在租赁关系,亦无任何主体享有法定或约定的优先购买权;
6.重要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协议书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报名需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需额外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载明代理权限(含报名、竞价、签署成交文件等)及代理期限。
2.办理报名:
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公拍网(www.****.net)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未能获得网络竞买资格的,相关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请于2025年12月30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361********000004238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号:402****03170
非违约情形下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因委托人撤拍、中止拍卖导致未成交的,保证金将在撤拍/中止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竞买人无需另行提交退还申请,若逾期未收到退还资金,可联系咨询联系人核实。
4.特别提示:竞买人若未完成“线上报名”或未足额交纳对应类型“竞买保证金”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公拍网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七、联系人:
1.****
地址:******示范区****大学****园区****科技城A7-01一层1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8813
2.********公司)
地址:**省**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54-****309
八、竞买注意事项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面积、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产权登记、结构、成新度、状态、可用性以及使用面积等)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查看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的选择,对标的的面积及相应价格进行自估,同时对其竞买行为负责,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已对标的现状勘查确认,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竞价成交后,需承担标的瑕疵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本次拍卖不对标的面积差异提供保证,提请竞买人自行勘验,做出合理判断后再行竞价;如对标的情况有疑问,可向委托人、拍卖人书面提出询问。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房产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房产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及风险。
3.在拍卖前如遇委托人撤拍或中止(终止)拍卖,拍卖人退还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竞买成功的买受人需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
4.本次拍卖具有法律效力,竞拍是竞买人的真实意图,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1%)和****交易费(拍卖成交价×1%)将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面积、产权登记及转移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拍卖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逾期支付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剩余成交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为根本违约,拍卖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办理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委托人按房屋现状进行移交,委托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事宜,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时所涉及到的税、费等费用应根据税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该标的成交前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成交后须支付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登记中心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的确权测量面积为准。若拍卖公告载明的不动产面积与权证登记面积不一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补足面积差额及差价,不影响已拍卖的成交价格,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7.拍卖人只向委托人、买受人出具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不承担标的移交、产权变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中因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顺利变更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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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