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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务所。 |
| (二)财务状况正常。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A****公司及H****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 |
| (五)近3年经营活动中,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 |
|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1.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5家。 2.择优原则: (1)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供应商多于5家,将按照择优标准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5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详见业绩评分标准及择优原则。 A.按照有效业绩总分由高至低排名,前5家报名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 B.如出现有效业绩总分一致的情况,则****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优先; C.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再根据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确定先后顺序。 (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3家(含)至5家(含)时,全部列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
| 8.****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2-2024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请提供书面说明。 |
| 9.2024年12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纳税和任意1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10.业绩证明材料:①2023年1月1日至今,为A****公司及H****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如所提供的业绩中仅包含为A****公司或H****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内容,视为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②至多提供3份业绩,每份业绩须附相关协议关键页(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作为证明材料,未附协议关键页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③****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优先。 |
| 11.信用信息证明材料:1.****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2.**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事务所详情的完整网页截图。上述材料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须出具书面说明。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缺少盖章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质疑联系渠道。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