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X射线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X射线探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油市厚坝镇长钢厂区203车间内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久远****公司
五、项目概况:****因生产发展需要及提高产品质量的要求,计划在厂区内实施X射线探伤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在**市**市厚坝镇长钢厂区203车间(已建单层厂房,高约11m,功能为生产锅炉用管件)内安装1座铅房并建设配套控制室,铅房内安装1套X射线数字成像系统用于管件焊缝探伤检测。X射线数字成像系统由PFS320型X射线机()、射线接收转换装置、数字图像处理单元、图像显示单元、转管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控制台)等构成。PFS320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5.6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该探伤机安装于铅房内高1.39m处,出束方向定向向下、有用线束为“锥形束”,有用线束最大范围为40°,不涉及上下、左右、前后移动,不涉及转动。探伤机年总出束时间253.4h。射线装置采用数字成像系统无洗片作业。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需进行排风管连接、辅房搭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固体废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施工时间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可回收处理部分进行回收处理,不能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管网收集。X射线机调试期间将产生电离辐射,X射****设备厂家专业人员进行,同时由于射线装置的安装和调试均在已修筑好的铅房内进行,经过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将依托厂区既有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处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经调查,203车间现有污水管网尚未接入厚坝镇污水干管,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厚坝镇市政污水干管未接入厂区前采用槽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干管接入后利用排水管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排风装置运行所产生的噪声,该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65dB(A)),经建筑物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在工作状态时,会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可分解为氧气,这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铅房内拟设置1套排风装置,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使用的轴流风机风量为120CFM,满足每小时有效换气次数3次以上需求。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X射线机采用数字成像系统,在探伤检测过程中无废胶片产生。本项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营运期电离辐射防护和安全措施
1.电离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理论预测结果表明,当本项目拟配备的X射线机(Ⅱ类射线装置,管电压为320kV/管电流为5.6mA)满功率运行时,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要求。。
2.辐射安全措施:
(一)机房实体屏蔽为:铅房长1504mm×宽1629mm×高2045mm,面积约2.45m2,安装于20.15m2地坑中部,地坑底面距厂房地面高差0.7m,铅房西北侧采用4mm钢+26mm铅+2mm钢,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顶面均采用4mm钢+24mm铅+2mm钢;检修门位于西北侧,为平开门,宽0.69mm×高1.3mm,采用4mm钢+26mm铅+2mm钢。工件(管件)进出口分别位于铅房东北侧和西南侧,进出口距铅房底面高0.84m,均采用4层、每层3mm铅当量厚橡胶防护。为降低管件口散射剂量,拟针对探伤管件配置12mmPb铅橡胶塞用于管件两端管口封堵。通风罩、电缆走线罩防护厚度同所在面的防护厚度。
(二)严格按照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实行“两区”管理,且在铅房四周张贴固定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
(三)采取门灯联锁、门机联锁、监控系统、紧急开门按钮、警告标志和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四)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计、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以上环保措施在经济、技术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市涪****中路10-1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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