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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现将****公司**岷山年产2万吨再生PP、ABS颗粒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12/24~2026/1/24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的咨询和意见。 联系电话:李经理 159****8983 链接: https://pan.**.com/s/1YGyEbJcbhSSpk7Dw6G33Bg 提取码: rww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