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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2MA7YQFUW6T | 建设单位法人:曾树斌 |
| 曾树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自治区**市**区依山美苑小区南B2#楼1-106门市 |
| 呼**市哈克镇哈克村正南鄂温克自治旗边界 固废回填治理项目贝尔市哈克镇哈克村正南鄂温克自治旗边界固废回填治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20.066389 纬度: 49.146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2 |
| 呼环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2MA7YQFUW6T001V |
| 2025-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2MA7YQFUW6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2MA7YQFUW6T | 验收监测单位:**信康****公司 |
| ****0110MA18YJXE86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治理区占地5.27hm2(其中**区哈克镇2.51hm2,****托海镇2.76hm2),设计回填量 19.41万m2,治理期3年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区占地5.27hm2(其中**区哈克镇2.51hm2,****托海镇2.76hm2),设计回填量 19.41万m2,治理期3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依照治理单元进行划分,全区共划分为53个作业单元。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在确定的作业单元上倾倒固废,推土机将固体废物推平后,由压实一体机进行压实处理,然后由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每日进行覆土。如此反复,直至该作业单元达到设计标高后进入下一作业单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依照治理单元进行划分,全区共划分为53个作业单元。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在确定的作业单元上倾倒固废,推土机将固体废物推平后,由压实一体机进行压实处理,然后由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每日进行覆土。如此反复,直至该作业单元达到设计标高后进入下一作业单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并规范行车路线。保留剥离表土并妥善堆存,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对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覆盖,对覆盖区及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建立长期维护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持续对覆盖情况和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植被恢复。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覆土堆场及表土堆场、非作业区、运输车辆采用妥善方式抑尘,****电厂内进行调湿后苫盖运输。回填作业分区进行,及时覆土压实、洒水、覆盖抑尘网,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区和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采取有效措施防渗。雨污分流,治理区周围设置截洪沟,减少治理区汇水量。渗滤液收集后作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厂。 (四)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治理区场地及边坡开挖土方用于治理区场地平整,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回填至治理区,生活垃圾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输车辆昼间运输,经过哈克镇及周边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除热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外,禁止回填其他固体废物。 (六)项目应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的相关要求。回填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回填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合理控制回填层厚度、场地坡度和高度,确保满足相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要求,保证回填区域长期安全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一)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并规范行车路线。保留剥离表土并妥善堆存,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对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覆盖,对覆盖区及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建立长期维护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持续对覆盖情况和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植被恢复。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覆土堆场及表土堆场、非作业区、运输车辆采用妥善方式抑尘,****电厂内进行调湿后苫盖运输。回填作业分区进行,及时覆土压实、洒水、覆盖抑尘网,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区和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采取有效措施防渗。雨污分流,治理区周围设置截洪沟,减少治理区汇水量。渗滤液收集后作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厂。 (四)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治理区场地及边坡开挖土方用于治理区场地平整,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回填至治理区,生活垃圾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输车辆昼间运输,经过哈克镇及周边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除热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外,禁止回填其他固体废物。 (六)项目应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的相关要求。回填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回填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合理控制回填层厚度、场地坡度和高度,确保满足相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要求,保证回填区域长期安全稳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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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场地、覆土堆场及表土堆场、非作业区、运输车辆采用洒水抑尘;****电厂内进行调湿后苫盖运输;回填作业分区进行,及时覆土压实、洒水、覆盖抑尘网,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施工场地、覆土堆场及表土堆场、非作业区、运输车辆采用洒水抑尘;****电厂内进行调湿后苫盖运输;回填作业分区进行,及时覆土压实、洒水、覆盖抑尘网,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为176-255u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1 |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输车辆昼间运输,经过哈克镇及周边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输车辆昼间运输,经过哈克镇及周边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0.9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4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 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 1 | 治理区和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采取有效措施防渗。雨污分流,治理区周围设置截洪沟,减少治理区汇水量。渗滤液收集后作为抑尘用水, | 治理区和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进行防渗,治理区周围设置截洪沟,渗滤液收集后作为抑尘用水,场地不产生生活 |
| 1 | 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治理区场地及边坡开挖土方用于治理区场地平整,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回填至治理区,生活垃圾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 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治理区场地及边坡开挖土方用于治理区场地平整,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回填至治理区,生活垃圾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
| 1 | 项目采用渐进式生态恢复,对已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封场后采用抑尘网临时覆盖,待播种季节进行进行植被恢复,最大限度的修复生态环境,进而实现被损毁的土地基本恢复,达到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最终封场标高达到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最终目标 | 项目采用渐进式生态恢复,对已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封场后采用抑尘网临时覆盖,待播种季节进行进行植被恢复, |
| 1 | 项目对产生的渗滤液全部用于治理区洒水抑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的污染物产生;本项目防渗技术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对厂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治理区、渗滤液集液池、化粪池均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 项目对产生的渗滤液全部用于治理区洒水抑尘;本项目防渗技术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对厂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治理区、渗滤液集液池、化粪池均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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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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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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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剥离表土并妥善堆存,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对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覆盖,对覆盖区及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建立长期维护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持续对覆盖情况和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保留剥离表土并妥善堆存,对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进行封场覆盖,维护管理制度及保存相关工作记录尚需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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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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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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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