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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产品检测实验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产品检测实验楼)
地点:**市**高新区T8-5/03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产品检测实验楼1座,占地面积约1173m2,建筑层数为3F。其中,1F为行政办公区;2F****实验室****实验室;3F****实验室和仪器检测室。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com/s/1q50hFb_tTdIbTa5gZ6Zr4Q 提取码:yyds)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3-****2780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