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锦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标骨料及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德庆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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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吨高标骨料及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00万吨高标骨料及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958

传 真:0758-****958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吨高标骨料及机制砂项目

建设地点

**市****村委会白汾坑(东经112度9分6.580秒,北纬23度5分5.280秒)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工业园区创兴路西侧地块六(经度111度49分5.873秒,纬度23度9分36.243秒)。项目拟年产12石仔80万吨,05石仔10万吨,机制砂10万吨,石粉9.9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雾化喷淋装置抑尘废水和筛分、水洗工序废水经废水处理循环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生产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城市绿化等用水标准限值,用于林地浇灌。2、破碎、筛分工序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燃烧废气的SO2、NOx、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排放限值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SO2、NOx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标准值。3、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措施等措施,东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石料、粉末废弃物、生物质燃烧炉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脱硫设备的污泥: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含油抹布: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清洗废水沉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收集贮存。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拟不批准的原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