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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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我院拟采购大型乔木安全风险排除服务1次,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大型乔木安全风险排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 第五点 ****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BBWxEslv/填报。
(二)现场报名:********采购部,提交 第五点 ****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5个工作日完成。
(三)服务地点:
1、****营门口院区(**区互利西一巷8号);
2、******院区(**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清单:
| 院区 |
树种 |
数量 |
所在区域 |
| 营门口院区 |
香樟 |
6 |
1. 院区入口3棵; 2. 2.停车场2棵; 3. 3.慢性科1棵。 |
| 榕树 |
4 |
院区中庭4棵 |
| 桉树 |
5 |
食堂内4棵;2.食堂门口1棵 |
| 天竺桂 |
1 |
慢性科1棵 |
| 杜英 |
10 |
第一住院楼后10棵 |
| **院区 |
栾树 |
10 |
****花园10棵 |
| 构树 |
1 |
停车场入口右侧通道1棵 |
| 麻柳树 |
1 |
地下车库入口1棵 |
| 香樟 |
15 |
停车场入口右侧通道15棵 |
| 天竺桂 |
10 |
院区中庭10棵 |
| 合计:63棵 |
(二)服务内容:
1、营门口院区
(1)香樟:重点进行控高截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降低风阻,平衡树势;
(2)榕树:截除过高主干,短截过长侧枝,清理枯弱枝,促进更新;
(3)桉树:控高截顶,适度回缩树冠,疏除过密枝、交叉枝,改善树体结构。其中食堂内桉树,依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理;
(4)天竺桂:针对性截顶,控制高度并进行树冠整形;
(5)杜英:系统性截顶与疏枝,重点清理病虫枝、弱枝,增强抗风雨能力。
2、**院区
(1)栾树:进行回缩修剪,保留原高度的2/3以上,并至少保留3级以上的骨架分枝,以逐步培养新树冠。疏除内膛过密枝,增强通风透光;
(2)构树:以疏枝透光为主,重点疏剪过密枝丛,优化树冠结构,削弱顶端优势,促进侧枝萌发,提升抗风性;
(3)麻柳树:采用疏枝与清理相结合,保留其基本树形,重点清除枯死枝、病弱枝,并对过长枝进行适当短截,平衡树势;
(4)香樟:属于 合轴分枝型 树木,以疏剪为主。回缩修剪,保留至少3级(含)以上的骨架分枝,严禁过度修剪。同时清理内膛枝,改善通风;
(5)天竺桂:进行针对性截顶(控高)和整形,控制其高度并疏剪过密部分,使树体结构更稳固。
(三)服务要求:
1、营门口院区修剪时间为周六和周末进行,**院区修剪时间为工作日进行。作业期间,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应规范作业,确保无相关安全事故发生;
2、经修剪后乔木应完全存活,质保期 1年;
3、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资质(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并具备高空修枝和现场处置绿化植物废弃物的能力;
4、供应商需负责提供开展项目所需的修剪机械器具(含高空作业车、绿化垃圾粉碎机等);
5、修剪后,供应商需对修剪产生垃圾清理处置,将现场恢复整洁干净;
6、供应商需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若因开展该项目工作引起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时间进行踏勘。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8-****5893。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营门口院区(**区互利西一巷8号);
2、******院区(**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15个工作日完成。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责任划分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供应商人员因工致伤、致残、致死,或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相关处理应由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供应商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采购人无关。
(五)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在中标价中予以扣除。若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若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工作人员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若供应商违反其他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供应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仍可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
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5784
****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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