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516/202512-00021 | 信息分类: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批复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日期:2025-12-10 15:39 | |
| ******分局 | 成文日期:2025-12-10 | |
| ******分局 | 有效性:有效 | |
| 关于淮河流域沱湖(**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五环许〔2025〕24号 | 关键词:批复 | |
关于淮河流域沱湖(**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淮河流域沱湖(**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沱湖湖泊中泓附近底泥清淤工程。拟对小路滩下游至沱湖出口段4.4km范围的污染底泥进行清淤。(2)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对沱湖周边入湖沟渠进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沟渠,进一步净化水质,拟建设工程量45.75km。(3)村镇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①**污水管网41.62km。其中:申集镇泗河村、台李村、南乔村污水管网18.4km;沱湖乡**镇区周围污水管网约6.85km;东刘集镇**污水管网约9.53km;小圩镇**污水管网约5.265km;双忠庙镇**污水管网1.575km。②**9座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合计处理能力500吨/天。③对现有8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备。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避免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物料存放采取防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应定时洒水降尘。严格落实《**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要求,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民房现有旱厕处理后用于农家肥,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堆场工程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在距离施工区较近的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移动隔声屏,保证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建筑垃圾优先用于施工道路垫层填筑,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水生动植物的影响;对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用于后期土地复垦等;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七)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四、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五、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实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045829W)
2025年12月10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