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广场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蟠龙大桥、**大道等载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2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盛世广场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蟠龙大桥、**大道等载体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499.385326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497.235704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500.89101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马庆欢,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陕 261****04606;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飞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陕 113********01576;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安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陕 161********0939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
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
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
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 55 号华盛旺座 B 座 18 楼
联 系 人:李浩
电 话:134****31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高新五路
联 系 人: 周蕾
电 话: 135****2731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