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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年11月30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
****成立于2023年11月,位于**市**县白羽街道仲景路37号强鑫物流院内,企业租赁强鑫物流院内仓库600平方米,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周转项目,建成后可年收集周转危险废物2630吨。
2、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由******公司编制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局**分局于2024年2月以宛西环审〔2024〕02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3、投资情况
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中重大变动条目,项目建设规模、厂址、工艺流程、建设性质等均与环评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