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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智能箱包产业集聚****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作出如下变更说明:
1、原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 ****智能箱包产业集聚****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人民政府****管委会公众号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于 2025年12月29日09点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
现变更为:
| 项目概况 ****智能箱包产业集聚****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人民政府****管委会公众号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于 2026年01月09日09点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01月09日。”
3、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9日09点30 分(**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9日09点30 分(**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特此澄清!
代理机构:**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
****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