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垃圾储存设施二标段(北片)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河镇垃圾储存设施二标段(北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河镇垃圾储存设施二标段(北片)项目。
2、工程地点:**县海河镇境内。
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在海河镇北片区村庄内**4桶位垃圾分类亭33座(不含垃圾桶)、2桶位围挡507座(不含垃圾桶),布置在各村庄、路口等区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8.59万元。
5、资金来源:镇村各50%。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01月。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9、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信誉要求:
(1)在**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县境内投标。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5、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5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5年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标书代写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工程付款方式为: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结清工程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1、采用合理低价法;
2、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标书代写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文件发出时间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微信获取)。
2、投标报名材料
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50****0219。
2.2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50****0219。
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制作费500.00元(微信:150****0219),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派出所西侧)
联系人:周建飞
电 话:137****9699
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B2楼245、246、247号
联系人:张宁
电 话:15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