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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禾学府苑15#附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晶禾学府苑15#附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境内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赵家兵 电话:139****000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县**路2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孙娜娜 电话:181****5667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 | ||
| 公示时间 | 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 | ||
| 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3日 | |||
| 中标人 | 名称 | **** | |
| 中标价(元) | 大写:壹拾柒万壹仟陆佰元叁角陆分 (小写:171600.36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0 |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的名称;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可不受理。 质疑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