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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补遗书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将**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的补遗书(第二号)内容公布如下:
1、本项目的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用、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0.3、10.4、10.7款规定的为准。
2、本补遗书(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或补遗书(一)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遗书(二)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