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省****县实施“**省**县东北寨金矿采选尾工程建设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工程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县东北寨金矿采选尾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县川主寺镇西侧
5)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90万t/a,产品方案为金精矿、金中矿。主要建设采矿井硐、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充填站、排土场、尾矿库、辅助设施及辅助工业场地等。项目将采取完善、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刘工
3)通讯地址:**县进安镇金坑坝路9号
4)联系方式:0837-****064
5)Email:****@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公司
2)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座
3)联系人:黄工
3)Email:****@126.com
4)联系方式:028-****1721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