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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台兰河水**站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819627H | 建设单位法人:马昌青 |
| 马昌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县**大道锦绣街1号党政综合办公大楼4楼421室 |
| ****地区**县依干其艾肯河吐和高速下游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0.63449,80.65114 纬度: 41.38048,41.340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8 |
| 阿地环审〔2025〕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99 |
| 56.2 | 运营单位名称:**县台兰河水**站 |
| 126********819627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裕****公司 |
| 916********172201Q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7-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洪堤总长度为6.504km,其中左岸长1.941km,右岸长4.563km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总长度为6.504km,其中左岸长1.941km,右岸长4.563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其环境影响时段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其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主体工程等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其环境影响时段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其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主体工程等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组织规划,合理划定范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随意行车、乱碾乱压等,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避免对沿线植被的毁坏;做好道路扬尘、噪声等污染的消减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全面拆除,并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运营期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原土地利用现状,恢复植被覆盖度及周边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拌合站,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提倡文明施工。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定期洒水抑尘、分段施工、围栏阻隔、堆放场地及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的要求。 (四)加强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庄的排水系统;施工用水从附近库木格热木村用水罐车拉运至项目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附近乡镇垃圾转运站处置;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和沉淀池泥****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材料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对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停止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苫盖;施工道路保持平整、清洁,临时堆料覆盖篷布;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和和车辆保养,定期清洗;对运输材料进行苫布遮盖处理,有效地防止材料及土石方洒落。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蒸发消失。 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村庄一同处置。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调查,本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和维修保养,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4)固废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结束后,挖方用于主体工程回填,无多余弃土产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装运车辆采取有效遮盖措施;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村庄一同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前已做好施工规划,并根据生态环境现状、现有道路和施工需求尽可能减少道路、构筑物占地,有效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工程区的土壤和植被破坏。临时堆放的土方用密目网遮盖。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车辆随意行驶,严禁捕杀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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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根据本次验收调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采取了相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蒸发消失;②严禁施工期间的机械冲洗废水排入地表水③施工机械和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注意及时维修保养,减少机油跑冒滴漏等;④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⑤施工生活区租用周围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一同处理。 | 无 |
| 1 | 苫盖、洒水降尘 | 无 |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材料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单位在沿线施工场地采取了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①设置围栏,定期人工洒水;②严格控制、检查土石方运输车辆的遮蔽措施,大风天气停止施工、限制车辆进出场地行驶速度;③土石方开挖后暂时堆放于施工区域,进行适当洒水保持湿润,彩条布苫盖,以减少扬尘量,做好防尘、防雨措施;④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渣和尘土,以减少二次扬尘等;⑤使用环保清洁燃油,有效控制了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仅用于公示车辆排放的废气量。 | 无 |
| 1 | 低噪声设备 | 无 |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调查,本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围挡,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和维修保养,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 无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附近乡镇垃圾转运站处置;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和沉淀池泥****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主体工程回填,无多余弃土产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组织规划,合理划定范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随意行车、乱碾乱压等,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避免对沿线植被的毁坏;做好道路扬尘、噪声等污染的消减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全面拆除,并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运营期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原土地利用现状,恢复植被覆盖度及周边生态环境。 | 1、施工前已做好施工规划,确定施工范围、作业路线,未随意改线,未对周边农田、耕地造成扰动,施工机械严格按规定在设计场地和便道上作业和行驶; 2、施工完成后,临时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各点位已及时清理场地,回覆表土,对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无多占、乱占情况发生; 3、施工期施工人员开展环保知识培训; 4、临建设施均已拆除,综合施工场地及其他临时场地的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 5、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已妥善处置,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
| 本工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住宿、办公就近租用村庄民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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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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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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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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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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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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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