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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加强**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资格审查、实地初评、会议评审、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通告如下:
一、4A级(AAAA)社会组织(2家)
**市夷****服务中心
**市夷****服务中心
二、3A级(AAA)社会组织(2家)
******服务中心
**市******发展中心(原**市夷****发展中心)
本次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自通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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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