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2025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扬州-邗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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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12-22
标 题 **市**区2025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K〔2025〕0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市**区2025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K〔2025〕065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2025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街道俞桥村、胡场村22.255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2.34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街道俞桥村、胡场村23.880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22.2558公顷,建设用地1.6242公顷。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8800公顷,其中农用地22.2558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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