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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22 |
| 标 题 | **县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J〔2025〕9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J〔2025〕99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第2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滨)地呈字[2025]第33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坎北街道响坎村;八滩镇界山村、岔河村、黎明村、胜利村、宋尖村、八滩村、**村、**村、新胜村;滨淮镇双舍村、双树村;陈涛镇吉龙村、新联村、盐路村;界牌镇双巨村、新巨村、条河村、**村、镇南村、众兴村、吉港村;****海关村、天沟村、潘吉岗村;正红镇朱集村、陈坍村、大尖村、虹桥村;**港镇洋口村、干河村、板桥村、条堆村;**港镇(**港经济区)裕众村的集体农用地2.5487公顷(耕地2.54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