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2
我公司锦绣澜庭项目一期于2020年9月1 日开工,2023年5月22日竣工,2023年6月10日交房,经营时间较长,我司对成立至今税务风险自查服务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税务风险自查服务。
二、项目概况:锦绣澜庭项目位于**省**市,总规划用地面积25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56650.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19730.5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35066平方米。商业面积 27352.02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94.79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1.92 % ,绿地率31% ,投资总额31.43亿。项目分二期开发,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300756㎡,2020年9月1 日开工,2023年5月22日竣工,于2023年6月10日交房。
三、工作内容:根据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从税务角度进行税务风险自查。
四、招标控制价:19万元(报价高于该价格询价人不予接受)(详细资料可咨询询价人领取)
五、此次询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
我公司锦绣澜庭项目一期于2020年9月1 日开工,2023年5月22日竣工,2023年6月10日交房,经营时间较长,我司对成立至今税务风险自查服务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税务风险自查服务。
二、项目概况:锦绣澜庭项目位于**省**市,总规划用地面积25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56650.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19730.5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35066平方米。商业面积 27352.02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94.79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1.92 % ,绿地率31% ,投资总额31.43亿。项目分二期开发,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300756㎡,2020年9月1 日开工,2023年5月22日竣工,于2023年6月10日交房。
三、工作内容:根据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从税务角度进行税务风险自查。
四、招标控制价:19万元(报价高于该价格询价人不予接受)(详细资料可咨询询价人领取)
五、此次询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等所有费用。
六、服务期:自****公司税务风险自查工作结束。
七、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2项为税务风险自查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需提供近期查询的 信用中国 查询系统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价函提交:
符合本次询价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时间9:00-11:00,14:00-17:00)时间段内将《报价函》及其他资料(须附报价人相关企业资料)书面递交至**省**市**区嘉南路四段31****集团****公司。
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接受。
九、履约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小写:15000元);通过中****银行****银行保函方式、保证保险方式缴纳,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标。自查工作经招标人认可后 10天内一次性退还(无息),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最终实施单位的确定:
询价人在符合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函》中,择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最终报价人并按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十一、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和**蜀道****公司****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地 址:**省**市**区嘉南路四段31****集团****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17-****089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等所有费用。
六、服务期:自****公司税务风险自查工作结束。
七、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2项为税务风险自查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需提供近期查询的 信用中国 查询系统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价函提交:
符合本次询价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时间9:00-11:00,14:00-17:00)时间段内将《报价函》及其他资料(须附报价人相关企业资料)书面递交至**省**市**区嘉南路四段31****集团****公司。
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接受。
九、履约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小写:15000元);通过中****银行****银行保函方式、保证保险方式缴纳,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标。自查工作经招标人认可后 10天内一次性退还(无息),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最终实施单位的确定:
询价人在符合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函》中,择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最终报价人并按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十一、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和**蜀道****公司****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询 价 人:蜀道****公司
地 址:**省**市**区嘉南路四段31****集团****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17-****089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