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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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338、****314

传真电话:0951-****315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煤基高端化学品产业链项目

****基地

****

******公司

本项目****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占地面积1670亩,总投资****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66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酸装置、费托合成装置、正构烷烃分离装置等,配套建设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罐区、仓库、火炬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危废贮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α烯烃、正构烷烃、高碳醇、PAO、烷基苯、石蜡等30种精细化学品,产能合计102.62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及修改单、DB31/933-2015、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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