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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依法在**市公共**交易网、**法治报等相关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为7日,于2025年12月24日10时30分****交易中心12楼开标二室举行拍卖会,依法公开拍卖:**县****执法大队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标的概况:(1)拍卖标的位于**省**市**县王洛镇襄禹路东侧,不动产权编号:****,权利人为**县****执法大队,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面积11053.88平方米,使用期限:2025年10月30日起2075年10月29日止,地上建筑物面积共计约2968.03平方米,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2)位于**省**市**县茨沟乡方窑村洛界**侧,不动产权编号:豫(2025)**县不动产权第****701号,权利人为**县****执法大队,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面积10434.45平方米,使用期限:2025年10月30日起2075年10月29日止,地上建筑物面积共计约2991.82平方米,涉及地上建筑物无产权证。详见评估报告清单。
经过公开征集,有2名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参加拍卖会。起拍价为2033.23万元,经过公开竞价,最终由111号竞买人“**县凡****公司”2033.23万元竞得成交。
特此公示
****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