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人民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0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2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
1 |
4902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否 |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总局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制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从公告发出之日至2025年12月29日上午12: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芗**恒大帝景6号楼2903室
3.方式:现场或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地点:**省**市**县**镇西环路98-51号(******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县**镇西环路98-51号(******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县**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6****9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芗**恒大帝景6号楼2903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