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提取产业化项目(重大变动)

审批
陕西-咸阳-杨陵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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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985086F杜小虎
李小朋****示范区杨凌区
南厂区位于滨河**侧,欧亚迪以东;西厂区位于南滨一路与城南路交汇处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植物提取产业化项目(重大变动)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C2740-C2740-中成药生产
****示范区杨凌区 滨河路
经度:108.10091 纬度: 34.2365****环境局
2021-05-26
杨管环批复〔2021〕11号****
47170
3095****
916********985086F****
916********985086F******公司
****0132MACAE8AA142024-10-28
2024-11-062024-12-03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植物提取物6499t/a、生粉400t/a植物提取物4299t/a、生粉100t/a
阶段性验收,暂未建设完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超临界/亚临界萃取、乙酸乙酯提取、生粉、纯水提取、乙醇提取超临界萃取、生粉、纯水提取、乙醇提取
阶段性验收,暂未建设完成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粉尘治理:布袋除尘器共2套,排气筒高度15m;安装位置:南厂区北侧车间(202)1套、精干包车间1套。有机废气治理:活性炭吸附装置10套,排气筒高度15m,安装位置:南厂区北侧车间(202)1套、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溶剂罐区、亚临界萃取车间。噪声治理: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安装弹性垫层,对风机安装消声设备。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暂存间1座位于2#原料库房东北侧,面积约10m2。植物残渣:临时储存点2座,一座位于五车间北侧,面积约12m2,另一座位于一车间南侧,面积约12m2。纯水制备中产生废活性炭:项目地对固废不设临时堆存点,由供应商更换完后立即运走统一处理。污****处理站进行处理,因此南厂区不产生污泥。柱层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依托北厂区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并交资质单位处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北厂区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并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粉尘治理:1#粉碎车间粉尘: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10;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11。2#粉碎车间粉尘: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4;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8;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9。二车间粉尘:布袋除尘器+22m排气筒DA003。208超临界萃取车间粉尘:水膜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6。209超临界萃取车间粉尘:水膜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7。五车间、六车间氯化氢、有机废气:碱喷淋塔+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35m排气筒DA005。二车间有机废气:吸附+7步脱附+35m排气筒DA002。一车间有机废气: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8m排气筒DA001。溶剂区有机废气:吸附+7步脱附+35m排气筒DA002。噪声治理: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安装弹性垫层,对风机安装消声设备。一般固体废弃物:依托北厂区一般固体废弃物暂存间;植物提取残渣采用密封袋收集,日产日清,不在项目地储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由供应商更换完后立即运走统一处理。****处理站,不产生污泥。危险废物依托北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分类收集,交冀**德堡****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增加废气处理设备及排气筒,固体废物依托北厂区固废间和危废贮存库储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治理: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经8米高烟囱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治理:认真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治理: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废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有关规定执行,依托北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定期送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严禁擅自处理;食堂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气治理:项目南厂区一车间提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意18m排气筒DA001排放;溶剂区和二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附+7步脱附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2排放;五车间、六车间产生的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通过碱喷淋塔+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5排放;二车间上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3排放;粉碎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4、DA008、DA009、DA010、DA011排放;超临界萃取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9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65排放;硅胶活化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58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先通过化粪池进行处理,然后与其他****处理站处理,最后排入市政管网。噪声治理:本项目已对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固废治理:危险废物:依托北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委托冀**德堡****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厂内密闭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药渣采用密封袋包装,日产日清,不在项目地储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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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7.96 0 0 0 17.96 17.96
0 11.3 0 0 0 11.3 11.3
0 0.13 0 0 0 0.13 0.13
0 3.74 0 0 0 3.74 3.74
0 0.18 0 0 0 0.18 0.18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6.7 0 0 0 6.7 6.7 /
0 1.03 0 0 0 1.03 1.0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污水处理站 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外排废水中pH、COD、BOD5、SS、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相关限值;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8m排气筒DA001 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2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吸附+7步脱附+35m排气筒DA002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3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布袋除尘器+22m排气筒DA003 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4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4 ;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8; 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9 DA004、DA008、DA009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5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碱喷淋塔+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35m排气筒DA005 DA005排气筒非甲烷、氯化氢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6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水膜除尘器+18m排气筒DA006 DA006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7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水膜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7 DA00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8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10;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DA011 DA010、DA01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9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水喷淋+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58 DA058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10 碱液喷淋塔+15m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酸喷淋+碱喷淋+15m排气筒DA065 DA065排气筒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1 低氮燃烧+8m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低氮燃烧+20m排气筒DA091 DA09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 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有关规定执行,依托北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定期送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严禁擅自处理;食堂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依托北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委托冀**德堡****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厂内密闭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药渣采用密封袋包装,日产日清,不在项目地储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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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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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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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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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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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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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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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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