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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溪头镇自来水增压设施建设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1(溪头镇自来水增压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货物招标”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收费基准价收取,经计算得出中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人须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 |||
| 1 | 溪头镇自来水增压设施建设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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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县溪头镇**路1号
联系方式:0662-****790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北路818号5楼
联系方式:0662-****988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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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