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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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递交时间:2025-12-23 14:4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001Z02
无要求
2025-12-29 09:00:00
90天
暂无
0元 人民币
6,798,446元 人民币
简易评标法
2025-12-29 09:00:00
待定
资格后审
0001-01-01 00:00:00
暂无

**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中

原:“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现调整为:“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原:“

10.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现调整为:“

10.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 招标文件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号、第4.1.9条款号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

原:“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1、市政施工员1人;质量员:设备安装施工员1、市政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试验员:1人;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现调整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1、市政施工员1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1、市政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试验员:0人;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二、答疑纪要

1、异议标题:1

问题描述: 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质量员:设备安装施工员1、市政施工员1人。请代理明确本项目的质量员,谢谢

答: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1、市政质量员1人,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中补充通知部分内容第3点。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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