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37981D | 建设单位法人:薛建东 |
| 赵转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 |
| 顺邦化纤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12-C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 |
| 经度:115.9815 纬度: 35.601****5555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7 |
| 菏郓环审〔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3798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37981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EKLU107 | 竣工时间:2025-09-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5Gucp3 |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E115°58’53.400",N35°36'5.330”)。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项目已建设完成,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E115°58’53.400",N35°36'5.330”)。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项目已建设完成,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E115°58’53.400",N35°36'5.330”)。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项目已建设完成,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泡料破碎造粒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15m排气筒3.5kg/h),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60mg/m3、3.0kg/h);前纺过程产生的前纺加热熔融增粘、挤出纺丝、冷却成型、上油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纺蒸汽加热烘干、余热、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后纺油浴工序产生油烟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电捕集油器净化处理后与后纺蒸汽加热、预热、烘干定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VOCs)一起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的 VOCs 须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60mg/m3、3.0kg/h)。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经低氮燃烧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SO2 浓度≤50mg/m3、NOx≤100mg/m3)。 要加强车间、设备密闭、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及厂区、厂界绿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颗粒物1.0mg/m3); VOCs 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格要求(VOCs: 2.0mg/3)。厂区内无组织VOCs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1h平均值6mg/m3,任意一次值2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全厂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间冲洗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处理站处理达到**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公司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郓巨河。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增加防震、消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油、废活性炭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扬散、防雨、防流失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运营后,总量指标颗粒物0.456t/a、SO2 为1.72t/a、 NOx为 1.3t/a,VOCs为0.9t/a。废气污染物总量已确认,****环境局****分局出具了项目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指标来源。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5.****.18~2025.****.19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平均值分别为4.7mg/m3、0.011kg/h,4.5mg/m3、0.0097kg/h,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4.49mg/m3、0.00988kg/h,4.27mg/m3、0.00919kg/h;DA002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3.67mg/m3、0.0149kg/h,3.66mg/m3、0.0148kg/h;DA003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3.98mg/m3、0.0161kg/h,4.09mg/m3、0.00168kg/h;DA004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平均值分别为1.7mg/m3、0.0021kg/h,1.5mg/m3、0.0021kg/h,二氧化硫排放平均值分别为5mg/m3、0.006kg/h,6mg/m3、0.008kg/h,氮氧化物排放平均值分别为27mg/m3、0.034kg/h,29mg/m3、0.040kg/h;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中较严标准(VOCs≤60mg/m3,VOCs≤3.0kg/h)。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表中要求(颗粒物≤3.5kg/h))。DA004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SO2浓度≤50mg/m3、NOx≤100mg/m3)。 DA001废气排气筒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8%、89%,DA001废气排气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7%、87%,DA002废气排气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7%、87%,DA003废气排气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7%、87%。 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429mg/m3、0.432mg/m3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29mg/m3、1.28mg/m3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2.0mg/m3); 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为1.38mg/m3、1.40mg/m3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VOCs≤6mg/m3)。 经核实,****处理站pH值分别为7.2-7.4无量纲、7.1-7.3无量纲,悬浮物的日均值分别为21mg/L、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20.6mg/L、22.8mg/L,石油类的日均值分别为0.93mg/L、0.89mg/L,全盐量的日均值分别为1160mg/L、1200mg/L,氟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1.05mg/L、1.14mg/L,化学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63mg/L、67mg/L,氨氮的日均值分别为1.46mg/L、1.59mg/L,总磷的日均值分别为0.23mg/L、0.23mg/L,总氮的日均值分别为9.01mg/L、8.77mg/L,均能够满足《**县****公司废水污染物接收标准》(pH:6-9,悬浮物:2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石油类:10mg/L,全盐量:2500mg/L,氟化物:2.0mg/L,化学需氧量:300mg/L,氨氮:25mg/L,总磷:5mg/L,总氮:45mg/L)。 经核实,验收监测期间****顺邦化纤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技改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7.3dB(A)、57.5dB(A),厂界噪声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47.5dB(A)、44.9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经核实,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及丝头过滤工序产生的杂质废料20.5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切断工序产生的废纤维及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2400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泡料颗粒;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及收集的粉尘0.85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4.t/a,统一存放,统一外运;工作人员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7.5t/a,统一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桶0.02t/a厂家回收,上油及油浴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桶0.5t/a,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9.0t/a,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0.51t/a,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0.28t/a,在危废库暂存,公司将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和******公司处置。 本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2945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VOCs的排放量为0.90t/a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871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456t/a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050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1.72t/a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0.266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1.3t/a总量控制要求。 经核实,已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制定了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监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你单位应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经核实,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按照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手续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核实,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6 | 0 | 0 | 0 | 0 | |
| 0 | 0 | 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04 | 1.72 | 0 | 0 | 0.05 | 0.05 | / |
| 0 | 2664 | 1.3 | 0 | 0 | 2664 | 2664 | / |
| 0 | 0.0871 | 0.456 | 0 | 0 | 0.087 | 0.087 | / |
| 0 | 0.2945 | 0.9 | 0 | 0 | 0.294 | 0.294 | / |
| 1 | ****处理站 | **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1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3 | 电捕集油器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4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1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表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3 | 电捕集油器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DB37/2801.6-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 4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进行检测 |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中段路西(E115°58’53.400",N35°36'5.330”)。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项目已建设完成,在现有车间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原有高耗能设备转鼓5台、前纺单螺杆5条等,改为新增静态真空预结晶器(炒锅)4台、新增前纺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机1套,并新增再生聚酯均化聚合增粘釜直纺短纤1套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配套环保设施等,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聚酯化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涤纶化纤产能不变,仍为2万吨/年,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