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成水务函〔2025〕360号)及相关审批要件收悉。****政府****中心第三次评审(成评审项目〔2025〕85号),****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成府办〔2020〕5-P-165****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五秘办文〔2025〕1344号)精神,原则同意**市****设计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第三次评审)》。按照你局2025年第33次党组会议议定,****事业单位****为该项目的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 三、项目地址 **市**市。 四、项目用地 按照******局《关于回复**市白土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阶段占用耕地评价专章意见的函》,本项目永久占用耕地4.9889公顷,均不属于基本农田,拟通过**市自行实施新增耕地项目进行补充。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截污管网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等,主要规模如下: (一)河道整治工程:**两岸堤防总长28.4千米,拓宽疏浚河道10.0千米;改造原取水堰7座;拆除重建碍洪桥梁8座,**桥梁1座。 (二)截污管线工程:**污水管网119.05千米,**拦渣格栅150套。 (三)生态补水工程:保护泉眼15处。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评审投资匡算为27319.82万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221.26万元由**市自筹解决,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为沱江流域**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项目专项资金。 七、下阶段需要深化落实的工作 ****政府****中心评审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有效控制和节约项目投资。 (二)根据本批复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中心评审后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印发后如确需调整建设内容,请项目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我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