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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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名称****
联系人唐美华、张云霞、范晓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联系电话137****0241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悦华路143-3号501室之一 854,000.00元 98.7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85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兰晶
评审专家: 黄亚莲 、 郭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名:********公司,账号:403********0044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5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中标折扣率为854000/****000=70%。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 times; 中标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 times; 实际采购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5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37****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137****0241

****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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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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