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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4
| 项目名称 | **县溪尾乡半埔线道路硬化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溪尾乡九峰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52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曾剑锋 |
| 联系人 | 余细妹 | 联系电话 | 152****6691 |
| 项目投资(万元) | 389.64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2-02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道路硬化长5293米,宽3.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起点九峰村,终点井底自然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a.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 B.建筑施工时水泥砼和点设在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 110 离为300米)。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与沥青混合料要加以遮善。运营期根据项目区特点,在环境敏感区域附近密植乔木、灌木,这样既可净化吸收大气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降低噪声以及改善景观的作用。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需进行相关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废水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排放标准,因此,施工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废砖、废木料、废钢筋等,部分废土、废砖填到低洼地,其它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妥善处理。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至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收集箱(筒),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阶段为保证周围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段内禁止施工。2)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3)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保持车辆畅通,合理设置线路,以保持车辆畅通。 | ||
| 承诺:**** 曾剑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曾剑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