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域琉水环保-2026年工业碳酸钠(纯碱)招标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招标公告

**区域琉水环保-2026年工业碳酸钠(纯碱)招标

发布时间:2025-12-24 13:35:15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标书号:BJQY-GYTSN(CJ)-0007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29 17: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2 10:0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1-02 08:00:00

开标时间:2026-01-02 10:00:00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琉璃河支行/**金隅****公司/111********002947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工业碳酸钠^Ⅱ类^优等品 助剂及添加剂 5000.000 TO 承兑、电汇 琉水环保

收货地址: **市**市市辖区**区琉璃河****车**街1号

┃详情描述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选择满足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为本区域企业提供2026年工业碳酸钠(纯碱)供应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根据本区域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对投标方提供的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
1、招标项目、数量和运输方式:
(1)招标项目:工业碳酸钠(纯碱)
(2)数量:暂估量5000吨,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3)运输方式:散装罐车汽车运输,供货车辆为标载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行驶证载重数量,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电车、氢能)。
2、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要求

考核要求

外观

白色结晶粉末

①首次进厂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每批次进厂时携带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未能达到要求不得进厂,已经进厂的在经确认质量符合要求的扣罚200元/吨,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做退货处理。

②总碱量在98.8%的基础上,每降低0.1%扣罚30元/吨;

③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报备**地,经检验确认后方可从该**地发货,中标单位不得从非报备**地发货。从未经验证的**地发货,视产品质量情况扣罚该批货款的10%-100%。

总碱量(以干基的Na2CO3的质量分数计)%

≥98.8

3、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2)招标负责人:李建杰 136****5191;招标联系人:李国洋 139****0471。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50000元,投标人由于资金紧张等问题可以使用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请于报价日期截止前汇入**金隅****公司(转账或电汇),缴纳信息见附表,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并将保证****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打入本区域所属企业账户,履约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附件:

单位名称:**金隅****公司

单位地址:北****车**街1号

电话:010-****2980

税号:911********7464877

开户行: ****银行****公司**琉璃河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0101

账号:111********002947

5、****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名后应联系招标人,投标人应在2025年12月29日上午17:30前向招标人邮寄工业碳酸钠(纯碱)样品不少于100g,(寄送地址:北****车**街1号 ,联系人:李国洋,电话:139****0471),已邮寄样品并检测完成的投标人不用重复邮寄样品。如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招标人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样品。
6、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报价、上传报价单(投标文件盖章版扫描成PDF文档)、上传保证金凭证等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保证金凭证或投标文件有缺失,均按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应均匀取样,若招标样品与实际供货外观有较大区别,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李国洋 / 139****047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2980-2551

监督举报邮箱:****@sina.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4
招标公告
北京区域琉水环保-2026年工业碳酸钠(纯碱)招标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