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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位于**市****社区**安置房6#楼旁。中心坐标为108.044464°E,32.063528°N。该地块占地面积约4538.21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土地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卫星影像图和现场踏勘得知,2005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林地;2005年-2018年,地块为天然气供气站,为周边居民区提供天然气供给;2018年-2020年,地块为空地、停车场,周边居民利用地****停车场;2020年-2021年,地块为空地;2021年-2024年,地块为空地、小区生活垃圾站;2024年-2025年初,****花店、小区垃圾站,依托地块西侧硬化地面作为鲜花转运、暂存场所;2025年初至今,地块为空地、小区垃圾站。
根据卫星影像图及现场踏勘,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铜、铅、镍、镉、汞、砷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VOC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相关规定,通过对地块自身及周边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无污染源。因此,调查认为不需要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