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审批
广西-崇左-江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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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00MA5KF1EU37覃德政
林子楠**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
**市******广场****中心第十一层1101号房至1108号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银行贷款****市**生态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N77-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
经度:107.33552,107.35754 纬度: 22.39114,22.37908****环境局
2019-04-19
崇环审〔2019〕4号
181536.21
511.84****
****1400MA5KF1EU37**亿****公司
****0100MA5N5RQ030******公司
****0100MAE16CX09A2025-08-02
2025-11-192025-12-17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f12aeee9bd5492f****5037b8e239f9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河湖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湖泊湿地修复工程、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水质改善工程。 ①河道治理工程:共5项:左江排涝工程:****泵站7座,排涝闸4座;那渠河(**镇~园博园)段治理 14.5km,小凤河河道治理 7.53km,凤羽河及**河河道治理15km,沙瓦河河道治理3.81km。 ②湖泊湿地恢复:共16座湖体,1座湿地。湖—解决龙腾中湖、龙腾**、石景林湖、**湖共 4座湖泊的水源问题;修整恢复麦水湖、水口湖、兰怀湖、金**、龙腾**、龙峡湖、揽**、佛子湖、骆越湖、尧岭湖、沙瓦湖、细**共11 座湖泊。湿地—恢复归龙湿地;**配套湖泊分水支管3.41km,退水管道2.22km,清淤、疏挖水道3.62km。 ③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共 5项:那渠河引水工程;牛仔滩南干渠维修加固改造连通工程;龙峡山引水工程;沙瓦湖引水工程;****水厂中水利用工程。 ④水质改善工程:截污工程2项,功能湿地7座,生态措施。截污工程—那渠河**镇截污工程、南干渠上游段村庄截污工程,截污工程 1个镇区6个村庄共45.11km截污管线,****处理站4 座;湿地建设—那渠河1号、2号、3号功能湿地,小凤河功能湿地,**河1号、2号功能湿地,沙瓦河功能湿地;生态措施包括净水植物、生态浮岛、太阳能曝气机。 (2)滨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滨水绿带生态涵养工程、滨水公共共享空间建设。 ①滨水绿带生态涵养工程:在河湖湿地周边高低错落种植乔灌木,对外源污染形成有效隔离,对河湖形成生态涵养和缓冲区。河湖湿地周边滨水绿带修复14 处,共146.2km生态岸线的滨水绿带建设,绿化面积共276.84hm2。 ②滨水公共共享空间建设: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河湖周边进行滨水公共共享空间建设14处。 (3)智慧水系管理系统建设智慧水系管理系统,实现生态水系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 (4)能力建设进行项目管理、咨询、培训、后期运维等能力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1)CZ1-CZ4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那渠河河道治理14.24km;牛仔滩南干渠清淤、维修、加固22.05km(含上游段 16.39km,下游段 5.66km),配套节制闸、分水闸共4座;**那渠河引水干管 4.26km,引水支管 2.95km;在**整修、扩挖佛子湖、水口湖、龙腾**、麦水湖、兰怀湖、骆越湖共6座湖泊;为龙腾中湖、龙腾**、石景林湖3座湖解决水源问题;1个镇区和6个村庄建设截污管道,****处理站6座;那渠河建设表流湿地1座,功能湿地2座;河湖湿地周边滨水绿带修复5处和共享空间建设5处。 (2)**市自筹配套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修整恢复金**1座,配套分水闸1座,退水闸1座;南干渠维修、加固上游段长 16.39km 及**段长 9.75km。 (3)能力建设包括通过配备专职人员、选聘咨询服务指导项目管理以及组织培训等。 项目占地面积:由于国家用地政策调整剂资金链问题,工程分为三期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整体用地主要涉及****市**镇、**镇土地,工程占地总面积按照红线匡算为 5082.53 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 4651.61亩,临时占地面积430.92亩。 总投资:本工程一期总投资为181536.21万元,其中,**工程费85253.83万元,独立费18426.15万元,预备费5184.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175.47万元,先征费532.50万元,承诺费1251.51,汇兑损益7901.22万元,征地移民补偿费 43460.88万元,水保环保 1350.65 万元。南干渠和金**工程总投资18456.48万元,全部由国内资金配套。
分期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站工艺: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输****处理站,污水首先经过格栅将较大的漂浮物和悬浮物进行去除后,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中进行预曝气,均化水质后,经潜污泵提升依次流入一体化设备。经一体化设备的初沉池去除可沉淀的无机物然后依次进入一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次沉淀池去除 BOD5,沉淀池的出水重力流入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进一步去除 BOD5 及氨氮和总磷,经消毒处理后排放。****处理站工艺流:采用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那渠河 1 号湿地处理后排入那渠河。湿地建设:那渠河河水经提升泵提升进入絮凝沉淀池去除部分 COD、SS及总磷,后水经配水渠直接进入复合潜流人工湿地,进一步去除水中的COD、BOD、SS,并且通过湿地填料和植物的吸附、过滤、离子交换等作用,对污水中的N 化合物、磷有效地去除。****处理站工艺: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输****处理站,污水首先经过格栅将较大的漂浮物和悬浮物进行去除后,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中进行预曝气,均化水质后,经潜污泵提升依次流入一体化设备。经一体化设备的初沉池去除可沉淀的无机物然后依次进入一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次沉淀池去除 BOD5,沉淀池的出水重力流入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进一步去除 BOD5 及氨氮和总磷,经消毒处理后排放。****处理站工艺流:采用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那渠河 1 号湿地处理后排入那渠河。湿地建设:那渠河河水经提升泵提升进入絮凝沉淀池去除部分 COD、SS及总磷,后水经配水渠直接进入复合潜流人工湿地,进一步去除水中的COD、BOD、SS,并且通过湿地填料和植物的吸附、过滤、离子交换等作用,对污水中的N 化合物、磷有效地去除。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并定期洒水,确保施工场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施工建筑材料以及其他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3.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均应采用密闭车斗苫布遮盖严实并限制运输车辆的速度,对运输过程中散落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4.对运输道路定期酒水,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 5.河道清淤应选择在枯水期秋冬季节进行施工,同时应在敏感点的下风向设置临时干化场,清淤过程、千化工程应喷酒微生物除臭剂,确保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6.****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二级标准后排放。****处理站各污水处理单元采用加盖封闭及绿化措施进行除臭。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吸****处理厂****处理厂进行处理。 2.管道试压结束后试压水补充回河道。 3.落实对**镇**井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那渠河清淤安排在枯水季节,采用围堰开挖的清淤方式,在清淤工程实施前完成水域的截流及疏干,采用工程机械将淤泥清运 4.落实****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须布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物料临时堆放区应做好临时拦挡、排水、沉沙等措施,施工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湖,确保群众饮水不受影响。 5.淤泥临时干化场配套设置淤泥坝、沉淀池等,淤泥滤液经沉淀可作为周边林地、旱地农肥使用。 6.南干渠上游段设置5****处理站,规模分别为1座50立方米/天、2座30立方米/天、2座60 立方米/天,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镇设置一座处理规模为 1800 立方米/****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处理站污染物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古里村、弄坎村、****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出水排至南干渠,那角村/那****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出水排至附近有防渗功能的坑塘,****处理站尾水排入那渠河1号湿地处理后排入那渠河。 7.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事故时,事故水池全部接纳发生事故时排放的废水。****处理站要求设有一个不小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古里村、弄坎村、那桑村、那角村/那****处理站要求分别设有一个不小于3立方米、3立方米、5立方米、5 立方米、5 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8.公园游人生活污水、公厕清洗用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点区域内禁止中午12:00-14:30,夜间 22:00-6:00期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尽可能选用较先进、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注重设备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维持在最低声级状态下工作。高噪声设备周围应设置屏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的要求。 3.运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场地工程开挖土石方用于景观工程场地内平整回填,弃土方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覆盖,避免运输途中散落,不能随意倾倒土方。 2.建筑垃圾应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 3.设置淤泥临时干化场,淤泥晒干后用于滨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临时干化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并在淤泥综合利用后进行土地恢复。 4.污水处理站栅渣、沉砂暂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储存池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 5.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规范建设,达到防风、防雨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以下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临时工程的位置,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施工期间应对裸露坡面及堆土堆料场地及时采取薄膜覆盖、拦挡等水士流失防护措施,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结束后对扰动的地表进行绿化种植。 2.临时堆土场、弃渣场选址应避让左江**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3.位于左江斜塔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施工活动不得进行爆破、挖掘和开采活动,严禁砍伐树木。建设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措施,确保不改变、不破坏左江斜塔周边自然环境,不影响文物安全。 4.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水景观的设计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自然**,利用原有的坑塘、河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景观塑造和设计,不得破坏或是改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工程建设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为化学需氧量431.83吨/年,氨氮38.95吨/年。(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定期洒水;2.施工建筑材料以及其他物料堆放采取篷布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并及时清运。3.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均采用密闭车斗苫布遮盖严实并限制运输车辆的速度,对运输过程中散落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4.安排洒水车对运输道路定期酒水,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5.合理选择施工工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清淤选择在枯水期秋冬季节进行施工,同时应在敏感点的下风向设置临时干化场,清淤过程、千化工程应喷酒微生物除臭剂。6.****处理站臭气经收集进入预洗塔+生物滤塔除臭后经 15m 高排 气筒排放,设计二级除臭总效率达 95%以上。****处理站各污水处理单元采用加盖封闭及绿化措施进行除臭。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吸****处理厂****处理厂进行处理。2.管道试压结束后试压水补充回河道。3.项目在**镇**井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时,在施工过程必须布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那渠河清淤安排在枯水季节,采用围堰开挖的清淤方式,在清淤工程实施前完成水域的截流及疏干,采用工程机械将淤泥清运。4.项目在**镇**井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施工时,在施工过程必须布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物料临时堆放区应做好临时拦挡、排水、沉沙等措施;施工期间应对裸露坡面及堆土堆料场地及时采取薄膜覆盖、拦挡等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地表径流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排放;施工营地严禁设置在**镇**井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饮用水源地内。 5.淤泥临时干化场配套设置淤泥坝、沉淀池等措施,淤泥滤液经沉淀后作为周边林地、旱地农肥使用。6.南干渠上游段设置5****处理站,规模分别为1座50立方米/天、2座30立方米/天、2座60 立方米/天,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镇设置一座处理规模为 1800 立方米/****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处理站污染物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古里村、弄坎村、****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出水排至南干渠,那角村/那****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出水排至附近有防渗功能的坑塘,****处理站尾水排入那渠河1号湿地处理后排入那渠河。7.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事故时,事故水池全部接纳发生事故时排放的废水。****处理站要求设有一个不小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古里村、弄坎村、那桑村、那角村/那****处理站要求分别设有一个不小于3立方米、3立方米、5立方米、5 立方米、5 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8.公园游人生活污水、公厕清洗用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未同时使用多台高噪声设备,在靠近村庄和居民点的工程段禁止在午间12:00~ 14:30 及夜间 22:00~次日6:00作业;2.施工现场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定期进行了维修保养,同时高噪设备及靠近居民点出设置屏障;3.****泵站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项目区沿线共设置临时堆土场,湖体开挖的土方质量较好的部分暂弃于岸边空旷地方,用于后期回填。对于不能回用的土石方运至红狮水泥矿坑、崇善大道西侧洼地、正高国际北侧洼地、银山石场洼地、厂房泥口(渠弄屯西侧)洼地综合回填利用,回填区已做好水保保持措施,总弃土量约158.35万m3,措施可行。2.湖体修复工程需对龙腾**周边违章建筑(简易工棚)进行拆除,龙腾**施工拆除的简易工棚主要为木棍及铁棚,该部分垃****回收站;建筑垃圾应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3.在那渠河中部即岭弄屯西侧 80m(S213道路西侧)、小风河**屯西南 侧 100m(东盟大道北侧)设置淤泥临时干化场,临时干化场与敏感点的距离大于 80m 以上,淤泥晒干后,清出的淤泥用于滨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综合利用。4.污水处理站栅渣、沉砂暂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储存池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临时干化场、污泥储存池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在线监测废液(HW49、900-047-49)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布置临时工程的位置,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建材堆放场、料场等临时用地不应占用水面和农田,施工期间应对裸露坡面及堆土堆料场地及时采取薄膜覆盖、拦挡等水士流失防护措施,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松土、整平,恢复其原有植被,植被恢复尽量选用本土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2.临时堆土场、弃渣场选址不在左江**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3.项目施工不涉及爆破、挖掘和开采活动。4.一期工程不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耕使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工程建设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为化学需氧量431.83吨/年,氨氮38.95吨/年。2、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4、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工程建设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监测期间核算的污水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0.563吨/年,氨氮1.247吨/年。2、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3、已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4、本项目一期已完工,未超过规定的5年时间。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03 0 0 0 0.203 0.203
0 10.563 431.78 0 0 10.563 10.563
0 1.247 38.94 0 0 1.247 1.247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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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5****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处理工艺)、1****处理站(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处理工艺)、1****处理站(厌氧+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MBR)) 废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臭气单元采取封闭负压收集后引至“预洗塔+生物滤塔”除臭系统除臭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水处理站臭气单元采取封闭负压收集后引至“预洗塔+生物滤塔”除臭系统除臭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设备、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准》(GB3096-2008 低噪设备、减震垫 污水处理站、泵站四周及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均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镇级、****处理站栅渣、沉砂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清运,****环卫处处理。项目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法脱水后临时贮存在厂区污泥斗内,定期装入密闭车辆清运出厂,做到日产日清,污泥脱水后存入污泥储存池中,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镇级、****处理站栅渣、沉砂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清运,****环卫处处理。项目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法脱水后临时贮存在厂区污泥斗内,定期装入密闭车辆清运出厂,做到日产日清,污泥脱水后存入污泥储存池中,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合理布置临时工程的位置,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施工期间应对裸露坡面及堆土堆料场地及时采取薄膜覆盖、拦挡等水士流失防护措施,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结束后对扰动的地表进行绿化种植。 2.临时堆土场、弃渣场选址应避让左江**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3.位于左江斜塔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施工活动不得进行爆破、挖掘和开采活动,严禁砍伐树木。建设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措施,确保不改变、不破坏左江斜塔周边自然环境,不影响文物安全。 4.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水景观的设计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自然**,利用原有的坑塘、河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景观塑造和设计,不得破坏或是改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 1.合理布置临时工程的位置,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建材堆放场、料场等临时用地不应占用水面和农田,施工期间应对裸露坡面及堆土堆料场地及时采取薄膜覆盖、拦挡等水士流失防护措施,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松土、整平,恢复其原有植被,植被恢复尽量选用本土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2.临时堆土场、弃渣场选址不在左江**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 3.项目施工不涉及爆破、挖掘和开采活动。 4.一期工程不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 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耕使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污水处理站药剂储罐区设置围堰及防渗 污水处理站药剂储罐区设置围堰及防渗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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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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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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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中破坏的地表植被,以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措 施为辅。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松土、整平,恢复其原有植被,植被恢复尽量选用本土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目前植被恢复良好。施工中破坏的地表植被,以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措 施为辅。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松土、整平,恢复其原有植被,植被恢复尽量选用本土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目前植被恢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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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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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工程建设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为化学需氧量431.83吨/年,氨氮38.95吨/年。2、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4、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工程建设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监测期间核算的污水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0.563吨/年,氨氮1.247吨/年。2、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3、已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4、本项目一期已完工,未超过规定的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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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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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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