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过敏原检测试剂32项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过敏原检测试剂32项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定点服务商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有科斯迈SMART6500HOB全自动化学发光分免疫析仪。
**浩****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试剂为科斯迈SMART6500HOB全自动化学发光分免疫析仪专机专用配套试剂,专机专用试剂配套使用才能保证精准和高效的检测。目前市场上无通用试剂替代使用。
**浩****公司授权**浩欧博****公司为**的经销商,**浩欧博****公司授权****对其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试剂在****为唯一指定经销商。因此该产品在****只能从****进行采购。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口区中长东五街2A号1-8-12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论证意见及详见附件。
2.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任何供应商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3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老师0411-****6081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154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瑭0411-****8842-122
联系地址:**省**市**口区西南路350-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