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餐厅项目(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厅项目(二次)
项目代码:2401-410381-04-01-229901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餐厅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1-1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2月9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海娟、闫小强、谢钰、王志军、孙林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定标)二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4、中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760.40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张艺帆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豫241****98724
核查情况: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信用情况经过核查,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考察:无
中标人的比较优势:详见附件。
5、核查未通过的汇总表候选人:无。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2号)文件标准60%计取。
收费金额:51682.39元。
九、公示期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十、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华夏路 56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3118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188****7178
监管部门:****建设局
地 址:**市**区华夏路 18 号
电 话:0379-****9497